| 新疆农一师塔河矿业榆树岭煤矿重温和讨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10/15 13:13:44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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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近日,新疆农一师塔河矿业榆树岭煤矿党支部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及“纪律教育、作风建设提升年”的学习教育,利用每周五的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再学习和讨论。
![]() 岭矿书记于江同志带领大家重新逐字逐句学习条例并首先发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失职、渎职干部不可触摸的“高压线”,中央在建党95周年之际又一次“亮剑”,体现了我党从严治党的强烈决心。
党员余小华说: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落实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要求,必须靠制度来保障。
党员张铁军说:问责条例贯彻党章,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问责条例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
其他党员也分别作了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共产党员应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要学会知足常乐,时刻要用党的准则条例这面“正气之镜”来规范自己,提醒自己。
最后于江同志作总结:《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的“标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不越“雷池”,时刻谨记权力是党和人民群众所赋予的,将权力为民所用,造福于民,要有坚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学会向一切歪风邪气说不。 图片为榆树岭煤矿党支部重温和讨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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