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封金丰煤业再起安全事故 涉事煤矿仍在生产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10/16 18:37:56 焦点话题 | ||
2016年10月14日 12:13 近日,发生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兴运煤矿的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引发社会各界关注。记者调查走访发现,发生事故的企业位于河南省登封市大冶镇,该镇辖区煤矿曾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因这些事故都没有上报到安监部门,涉事煤矿至今未受到任何影响,生产照旧,当地村民笑称这些煤炭企业为“不倒翁”。 据了解,河南金丰煤业集团兴运煤矿于9月9日发生安全事故,矿工王占伟在井下作业中身亡,事故矿工为登封市大冶镇火石岭村人,今年41岁。事故发生后,河南金丰煤业的多个矿井未收到任何影响,目前仍正常生产。 ?图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兴运矿生产区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兴运煤矿坐落在大冶镇西刘碑村,国庆节期间记者来这里调查发现,矿区仍有工人在值班,矿门口停放着大量二轮摩托和电动车,过往行人说这些车辆是上班矿工的交通工具。而当记者询问起安全事故情况,他们的脸上会露出一丝苦笑,然后不住的摇头。大冶镇政府煤炭科负责人梁春龙一直回避采访,他说自己在开会,有事节后再说。 10月12日,记者再次来到登封市,并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情况。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办公室一刘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对河南金丰煤业集团兴运煤矿发生事故情况进行了记录,并答应尽快把情况反馈到相关分管科室。在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一郭姓工作人员十分肯定地告诉记者,河南金丰煤业集团兴运煤矿发生的这起事故,至今没有上报到安监局。 据煤炭资讯网报道,登封市境内的多家煤矿企业曾在某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接连发生6起安全事故,资料显示:事故分别发生在告成镇3起、大冶镇2起(其中金丰煤业兴运煤矿发生了四人死伤恶性事故)、东华镇1起。然而,事故发生后,当地煤企却选择私下和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协商,对事故进行了瞒报。当地安监局均没有接到事故上报情况,事故发生后,涉事煤矿生产生活均未受到任何影响。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开物律师集团资深律师刘忠认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兴运煤矿发生的这起事故已经构成瞒报要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第十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瞒报或者谎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该起事故的处理情况,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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