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三:网贷受骗,大学生身份不应是挡箭牌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10/18 10:21:30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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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又被骗了。
大学生这个群体似到了从冠以“天之骄子”荣耀的神坛跌落到了不断被骗的“弱势群体”的地步。去兼职被骗,去实习被骗,现在网贷也被骗。 10月15日,澎湃新闻和京华时报相继报道名为《广西一男生向同学借款160万后死亡,有人网贷30万给他》和《吉林省七所高校学生遭网贷诈骗:涉50多名学生两百余万金额》的新闻。两篇报道中所描述的大学生遭遇如出一辙,都是通过网贷平台进行贷款,再将贷款给予他人,一个以利息获得收益一个以网贷平台刷单获得收益。不过事与愿违,他人的消失不仅让他们无利可图,更是背上了巨额债务。 网贷消费有错吗?这个问题在我看来等同于问兼职有没有错,实习有没有错一样。同样都会存在被骗的遭遇,为何大家都会将矛头对准网贷这一消费模式。 如果细细研究两篇报道中的学生遭遇,不难发现在这些被骗遭遇中都有一个关键人,这个关键人就是将学生贷来的钱收入自己囊中的人,而他们的消失,就成为了学生还款危机的导火线。 任何一种新生事物的出现都有其存在的理由。网贷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日趋紧俏,在提前消费观点的影响下备受欢迎和追捧,尤其是在年轻人的群体中。如果在目前手头不宽裕而有稳定收入或将来会有资金入账的前提下,通过网贷解决一时的燃眉之急成为不二选择,这既能暂时解决自己的经济问题,又能省却了找他人借钱的不便和麻烦。 但是如此快捷便利的消费模式为何到了大学生这里却成了受骗工具?有句黑话说得好:学生的钱最好赚。我想这句话大概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不过这也引发了一个问题——难道大学生就应该被骗? 大学生的身份不应该成为被骗的理由。可以客观的说,在大学校园之外,社会上每天都存在着类似网贷被骗事情的发生,只是当这类事情与学生相关联时,便会引发舆论热议,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更会引发社会同情,比如学生情绪化玩消失、离家出走、甚至自杀。被骗值得同情固然正确,但是我们无法保证大学生被骗事情的不再发生,这种难度正如同无法保证每个学生都有“正常思维”,能有“火眼金睛”识穿骗局的能力一样。电话诈骗了我们进行宣传教育,传销诈骗了我们进行宣传教育,网贷诈骗了我们还是进行宣传教育,是否有千千万万种犯罪诈骗方法,我们就进行千千万万种宣传教育? 工具永远是中性的,决定工具的善恶永远是使用它的人们而非工具自身。我们进行防骗教育是有必要的,促使网贷平台的规范也是有必要的,具体来说就是规范贷款人的审查方面。不过我们更应该做的是上层的管理,行政上严格审批,法律上加大打击力度,从根源上杜绝不发分子利用漏洞去实施诈骗,不管是在校园,还是在社会。但是就网贷工具的规范,是否因噎废食,为了保护少部分大学生而牺牲网贷工具方便快捷的优势,是有待商榷的,如果在不影响方便快捷的前提下进行整改,我认为是可以的。 大学生本是社会人群的一部分,他们已经最起码年满20岁,有了辨识真假善恶的能力,我们一再把大学生当做弱势群体对待,恐怕连他们自己都会觉得自己还是一群需要保护的孩子,躲避现实,哭诉痛苦,更逃避自己作为成年人应当担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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