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巡查,是国务院安委会〔2016〕2号文件以制度形式予以规范的重点工作;是国家层督促地方政府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形式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地方层面深入排查、全面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推动安全监管工作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成效的良好时机。平昌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全面开启迎接安全生产巡查攻坚模式,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周密部署,统筹推进。按照“全线动员,分工合作、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动员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对照《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要点》7个大项37个小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人员,落实具体措施、完成时限。依据巡查要求,分类整理,科学归档,迎接巡查。各领域、各部门乡镇要做好归口对接工作,保持工作协调性、互补性、连续性和完整性,力争在巡查中取得好的成绩。
(3)打造亮点,弥补缺漏。要将改革有创新、监管有力度、工作有成效的安全监管领域、环节和部位,打造成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亮点,作为巡查工作的看点,妥善安排好迎检点位路线。同时要以迎检为契机,围绕巡查要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列出问题清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资金、措施、人员和整改方案,按期整改解决。要狠抓难点攻坚,逐一核查年度考评、日常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探索建立和制定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措施。
(4)把握当前,严防事故。切实做好巡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重点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排查整改隐患,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重点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班组、环节、岗位和个人,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加强设备检查维护,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安全形势稳定。确保平昌在这次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中交出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