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芙蓉新维煤业聘任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员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11/2 11:04:11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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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稳定人才队伍,10月26日,川煤芙蓉新维煤业出台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实施细则。
为确保矿井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正常进行,该公司成立了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办公室设在人资办。按照聘任规定,在企业工程技术管理岗位上从事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监测监控等工程技术工作年限1年以上,并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都纳入技术职务聘任范围。煤矿工程主体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为正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五档。对已获得中级及以下煤矿工程主体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按不超过85%的比例进行聘任,对获得煤矿工程主体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不受比例限制。根据不同专业及工作性质,专业技术难易程度和对专业知识的需求层次设置聘任岗位。
该公司对聘任的工程技术人员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作为技术津贴发放依据,年度考核作为聘任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当年每月考核得分平均分占年度考核得分的60%,年终考核占年度考核得分的40%。考核标准为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分(含70分)~80分为基本合格,80(含80分)~90分数为合格,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年度考核优秀技术人员,按照各专业系统技术人员的得分从高到低进行评选。当年经考核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先进评比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向上级推荐参加拔尖人才、技术能手等称号评比。连续三年考核获得前10名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推荐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定。被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实行技术职务岗位津贴,按高级800元/月、中级600元/月、助理400元/月、员级300元/月补贴。参加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经聘任领导小组审查同意聘任后,须与单位签定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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