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 亨:煤矿事故频发,监管哪里去了?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11/2 12:00:39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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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11时33分,重庆永川区金山沟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11月1日凌晨2时30分,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情况。作为副指挥长的重庆市副市长沐华平透露,经先后3批次对井下进行救援勘探,确认有13名被困人员已无生命特征,其余被困人员仍在搜救中。(人民网,11月1日)
多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有煤矿的地方就会有事故似乎成了在中国一条不成文的规矩。特别是近几年来,煤矿零星事故呈上升势头。诚然,煤矿属于高危行业,出现事故在所难免,但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事故那我们的相关责任部门是否应该好好地反思一下事故频发的原因到底何在。要让中国煤矿工业摆脱恶性循环,现在是时候全面、深入剖析煤矿业现状了。
大部分的事故可以预防、避免,也从背后折射出安全监督的缺失。不少地方政府错误的政绩观把经济的增长与否作为行政成效的评价标准,很多地方官员还把煤矿企业创造的经济产值作为其提升晋级的主要基石,对煤矿企业市场准入把关不严,生产监督不到位,这就为唯利是图的企业有了可乘之机。
除此之外,我国煤矿安全监察方面也存在问题。煤矿安全生产监察不能实行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生产监管,盲点、三不管地带和生产区都是安全生产监察的空白区域,漏洞在所难免,还可能发生人在监察有效,人走就重复违法生产的情况,因此,要避免矿难事故频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察网是很有必要的。
政府作为市场监督的主体,有责任和义务为社会提供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如果政府只是简单地进行行政许可和准 入,缺乏有力的监督,那么势必会使安全生产大打折扣。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对任何矿难事故都应该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瞒报事故,欺上瞒下行为,依法严惩事故责任人,对企业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一律严格追究、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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