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假信用社网点卷走村民两千多万存款,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 |||
煤炭资讯网 | 2016/11/21 10:34:43 天下事 | ||
在农村,把钱存到信用社再正常不过。 把钱交给熟悉的信贷员去存也再正常不过。 然而河北藁城市长安镇永安村的村民被熟悉的信用社、信贷员卷走了2000多万。 案情回顾 11月3日,河北永安村的村民因为家里有事要用钱,到村里的信用社代办点取钱。唯一的"工作人员"张风绵跟村民要了存款凭条和身份证,说第二天把钱取回来。以往,村民取钱都是这样的流程,所以村民也没有怀疑。可是从此以后,张风绵就跟消失了一样,村民们再也联系不上他了。 村民们去信用社咨询,才知道这个代办点早在2005年就取消了。工作人员说,2005年他们在村里贴了公告,但是村民们都没有看到,而且代办点门口还挂着信用社代办点的牌子,村民也能在这办理养老保险、粮食补贴等业务,村民们从来没有怀疑过它的合法性。 村里有500多户村民通过张风绵存了2000多万的钱,但是这些存款凭条被农村信用社认定是伪造的,客户签字是打印的,也没有单位公章,只有张风绵的个人名章。村民报警后,张风绵到当地公安机关自首。村里有人说,张风绵把村民的钱都投到旅游公司去了,因为项目出现问题才导致事情败露了。 律师解答 △受访嘉宾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赵三平律师 1、张风绵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赵三平律师:从张风绵的行为来看,他有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只要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过20万,或者集资诈骗,即个人集资诈骗10万以上,就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从张风绵的行为涉及到的金额已经构成了犯罪,但是具体的罪名,还要根据情节来定。 2、2005年信用社就撤销了代办点,而且当时发了公告,但是村民都没看见。信用社是否需要对本案承担责任? 赵三平律师:村民向所谓的代办点存款,他们是基于对信用社的信任。作为信用社,在撤了这个代办点之后,并没有做出有效的公告。所以11年里,张风绵一直以信用社代办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信用社是难辞其咎的。 3、信用社代办点、代办员制度的风险和漏洞是什么? 赵三平律师:这里的风险是相当大的,代办员拿到钱后其实属于个人保管状态,等到把钱上交,再补办存折等手续,这个过程当中有很大的空档。村民要寄希望于代办员的道德品质高尚,而道德品质并不如程序和制度严谨和靠谱。 4、村民的钱能要回来吗?怎么要? 赵三平律师: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财产损失人民法院可以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首先张风绵是案件的主要责任人,退赔的第一责任人是张风绵。但如果张风绵已经将赃款挥霍一空,其名下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受害村民拿回钱的可能性就有限了。 至于信用社和监管部门,到底有没有责任,这个责任是不是到了需要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的程度,需要对案件的进一步审理才能确定。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予以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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