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堂吉伟德:小区改造受益者付费制度值得一试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11/26 11:49:41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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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十二五”期间机制方面主要问题是投资来源比较单一,支出的340亿是市区两级财政支出的,没有引入社会资本。今后老旧小区改造在原有投入的基础上,想引入社会资本,我们也研究了,比如停车设施可以收费,比如电梯可以由财政出一部分支持资金,居民一次性凑钱,或者以后通过刷卡消费来让投资企业收回投资。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称,今后要切实推进受益者付费的机制,明晰居民、产权单位、市场和政府的责任以及出资的边界,共同筹集“十三五”期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资金来源。(11月25日《北京青年报》)
老旧小区由于年代久,时间长,既影响城市整体形象和功能,又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改造的目的是为了让小区的住宿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合人居住。目前各地开展的老旧小区改造,普遍采取政府兜底,财政公共支付的模式。在程序上则是有改造欲望又在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可以通过达成业主的共同意愿进行申请,申请后由政府组织有资质的企业实施。 此种“居民受益、政府埋单、市场参与”的模式,存在着责权利脱离的天然短板。由于政府大包大揽,使得受益者有着极强的依赖思想,对公共设施也往往缺乏足够的保护与爱护,同时与“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存在背离。结果则是,改造后的小区功能依然未能得到发挥,而包括加装电梯、增加停车位等难题,始终找不到破题之道。而政府全额投入的单一来源,随着城区面积的增加和改造任务的加重,也将陷入难以为继的境地。 老旧小区的改造过程,其实也是一个利益调整和博弈的过程。政府大包大揽固然经济省事,不过也有不可忽视的负面效应。最重要之处在于,政府投入毕竟只是一次性,而无法解决长期的维护与保养的问题。若不能有一个明确的责任界定,基于受益者付费机制的建立,引入市场机制并让责权利得到明确,那么改造后的小区依然会陷入后劲不足、管理混乱的境地。 为此,通过立法的方式,在政府的引导之下,引入社会资本的参与,就可以达到一举多得的效果。首先可以减少政府的责任,让其由家长式“包办”的模式,转变为科学化引导和激励。其次可以发挥居民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尤其是当改造与使用有成本支付之后,那么居民的个人责任感和公共归属感就会增强,其主人翁意识也会得到强化,而不会把自己视为“旁观者”,更不会有某种“天然享受者”的不劳而获感。再次则是让政府回归本位,并让其功能得到最大化的发挥,从而建立更有明晰的责任体系。 当前,老旧小区管理混乱,责任缺失,居民的公共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处于放任自流的状况,跟政府的引导和市场的参与度不够有着直接的关系。尤其是在一些中小城市,老旧小区的管理与改造市场化程序低,市场组织培育不成熟,居民的自治能力相当滞后,跟政府的角色错位互为因果。一方面,政府在培育和引导上存在缺位,在激发和引导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的现代化方面,作为还远远不够。另一方面,在小区的改造等方面,未能充分正视和尊重市场的需求,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大包大揽有“一锤子买卖”之嫌,往往是“一改了之”而无以承接后续的管理,使得老旧小区除了硬件改造有所完善之外,在内部管理与公共服务上难以跟进,老旧小区改造也便成了“福利工程”。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通过受益者付费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采用政府支持、企业投资、收益业主付费的模式,既可以有效解决筹措资金问题,又可以实现长期的规范化管理,不失为老旧小区改造与管理的一种长远路径。北京研究受益者付费制度,是对现实问题的正视,也是对市场规律的尊重,在规范各方责权边界的同时,也能让老旧小区的改造的民生工程,更有质量与水平,也更高效而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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