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辛安矿党委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11/28 9:27:26 党群工作 | ||
|
【本网讯】11月25日,冀中能源峰峰集团辛安矿党委召开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警示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警钟长鸣,严格廉洁自律。
会上传达贯彻了“11.18”冀中能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对该矿近期职工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剖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启示教育党员干部牢树理想信念,坚守纪律规矩,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压实“两个责任”。
结合警示教育大会内容,该矿党委书记郭兰阶强调,要认清形势,吸取教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努力做到“四自”:在思想上勤自警,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在工作上常自律,始终坚守纪律规矩;在生活上多自重,始终保持慎独慎微;在作风上重自励,始终保持求真务实。要牢记责任,从严律己,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要当好“三种人”,不做“三种人”。头脑要清醒,当“明白人”,不做“糊涂人”;履责要到位,当“责任人”,不做“局外人”;始终挺纪在前,当“守纪人”不做“破纪人”。他还提出了与党员干部共勉的四句话:违纪的事坚决不做,珍惜自由人生,守住法律底线;违规的事一定不做,珍惜政治生命,守住纪律底线;诱惑的事拒绝去做,谨慎社会交往,守住交友底线;尽责的事认真去做,珍惜工作岗位,守住职责底线。
矿长李雁军要求,要以案为鉴,牢树规矩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要求,认真开展问题自查,制定整改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