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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敏飞:“反家暴”升级法律还需转变观念

煤炭资讯网 2016/11/28 10:51:41    一事一议


  近日,全国妇联在京召开了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交流座谈会。全国妇联副主席宋秀岩在会上介绍,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后,许多地方和部门出台了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的具体办法,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出台了110份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的配套政策文件。(11月27日《新京报》)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在这样的节日里,审视家暴问题,很有现实价值。来自中国妇联的数据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数据触目惊心,现实问题不容忽视。甚至可以说,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隐痛,现代政府都应该面对这个问题。也源于此,《反家暴法》在各方的期待下正式实施,而如今,法律实施半年多,已经有17个省市区出台了配套政策。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当“家务事”超越了应有的底线,法律的确应及时介入。而家暴,则正好是需要法律介入的超越底线的行为。无论是《反家暴法》的施行,还是17省区市出台的配套政策,都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毕竟,这样“升级法律”,有着极大的正面价值:一方面,是对被家暴者的一种保护,今后将更加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也是一种倒逼,当“家暴”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些人的戾气或许会有所减损。

  但众所周知的一个常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也就是说,面对家暴这样的社会顽疾,我们有法律了,但如何介入似乎还是一道技术命题。毕竟,在不少人的观念当中仍然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床头打架床尾和应该关起门来讨论……这样的“保守做法”,实际上也间接助推了“家暴”的嚣张气焰。毕竟,没有震慑力就没有警示,没有警示就没有改变,难不成一个经常家暴的男人,会突然有一天关起门来就改邪归正了?不可能。

  从这个角度来说,“反家暴”升级法律还需转变观念。毕竟,若想让法律落到实处,最起码,相关职能部门得知道有“家暴”这回事。而一些家暴的受害者,若是观念没有及时改变,也肯定不会自己站出来维权,那《反家暴法》便可能沦为一纸空文。就此来说,警方、妇联、居委会等官方机构,以及一些民间社会组织,都应该积极参与到预防和制止家暴中来,通过各种方式转变被家暴者的观念,让她们明白自己的权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可以说,转变观念是《反家暴法》前行的难点与痛点,这一顽疾不改,《反家暴法》便可能只是纸面上的美好。只有每一名受害者都能转变观念,甚至是主动维权,《反家暴法》才是“有牙的老虎”。在法律日益完善之时,通过各种方式转变被家暴者的思想观念,是让《反家暴法》照进现实亟待突破的瓶颈。突破了这个瓶颈,“家暴”才不会是沉重而又无奈的现实命题。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编 辑:木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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