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12/12 19:50:47 安监动态 | ||
川安监函〔2016〕446号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眼方便服务企业,创新完善监管执法机制,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全面履行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职责,深入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充分利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强化职业卫生执法工作,逐步解决职业卫生执法量大面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进一步扩大职业卫生执法工作的覆盖面,加快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良性长效机制。 (二)统筹兼顾,形成合力。通过实施一体化监管,把职业卫生纳入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加强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整合、融合、渗透,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减轻生产经营单位负担,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有效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 (三)突出预防,落实责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监督执法职能,结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举措,实现一体化监管执法依法、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三、主要工作 (一)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一体化。围绕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各项指标任务,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明确职责,细化指标,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中增加职业卫生监管内容,上级政府对地方的安全生产考核及巡查督查时,把职业卫生工作同步督查,同步考核。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 (二)实施源头管理一体化。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监督,实施行政许可与“三同时”检查一体化,对矿山、危化、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时,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作为许可条件,纳入审查内容。对企业进行“三同时”检查时,同时检查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两个“三同时”。要将职业卫生业务能力作为重点要素,并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增加职业卫生内容比重;要督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同时,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专业的职业卫生咨询、培训、考评、危害排查和业务指导等,鼓励和指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不断强化自身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社会化服务能力和质量。 (三)实施执法检查一体化。树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就是隐患的观点,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安全生产常态化督查方案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将职业卫生作为一项必要内容,与安全生产同步安排部署、同步执法检查、同步建立台帐。对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督促整改落实。 (四)实施宣传培训教育一体化。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平台和培训机构,开展安生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宣传活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要有机结合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宣传内容,针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各地区要根据工作实际,推进安全培训与职业卫生培训一体化,提高培训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在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行安全与职业卫生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并保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30%,继续教育时职业卫生培训不少于20%。经考核合格后,在合格证中注明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不再单独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五)信息化管理一体化。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将职业卫生监管信息纳入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在开展执法检查、行政处罚、隐患排查等监督检查信息、统计和上报中,与安全生产数据统一管理,并录入行政执法与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同时要将职业卫生监管结果纳入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六)安全生产达标创建一体化。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创建、达标验收等工作时,对标准化评定标准中涉及职业卫生的内容,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强化内设处(科、室)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做好职业卫生相关内容自评和申请工作。在组织对申报单位考评时,要督促考评机构按照评审标准,严格把关,将职业卫生主要内容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指标,职业卫生达标方可通过标准化评审,实行安生产与职业卫生双达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一体化监管执法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协调,确保一体化监管执法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有序落实。 (二)科学筹划,明确责任。要统筹实施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职业卫生监管内设机构是本部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其它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盘棋”的理念,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要求,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工作,不能在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中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弱化或者边缘化。 (三)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监管监察措施,统一同类行业监管监察标准和要求,把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与推进职业卫生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执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促进职业卫生重点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水平,有效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促进经济社会持续优质化发展。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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