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志华:过度医疗有待分类治理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12/14 11:28:29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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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需要数据来确诊,因此有时医生会采取全面检查的手段,其中哪些检查是正确诊断所必需的、哪些是多余的,都是由医生根据自己的经验而定的,因此,对过度医疗的判断也就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指标。这种情况之下,“过度”的说法也就应运而生。中央保健委员会副主任黄洁夫近日在媒体公开表示,在美国,40%的医疗是无效的;在我国,这种现象也已经非常突出。(12月13日《科技日报》) 导致过度医疗的原因很复杂,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在客观原因上,囿于医疗技术局限,对于一些疑难疾病,有时医生不得不通过“撒大网拉小鱼”的方式来确诊。在治疗上,没有哪位医生能做到每种药都有用,当疾病无法确诊时,有时还得通过试验性诊断来验证诊断,影响到治疗方案的合理性。这类过度医疗很难避免,可通过促进诊疗技术成熟、实施精准医疗等方式来减少。 主观原因导致的过度医疗也可以分为几类,最常见的是医生通过此方式来规避风险。医生出现漏诊漏治后,往往极容易招惹麻烦,有太多医疗纠纷正是因为该做的检查没有做、该用的药没有用所致。但过度医疗不一样,患者很少因过度医疗而追究医生的责任,且过度医疗能够减少漏诊漏治,医生出于自保就容易选择过度医疗。应对这一现象,短期需通过普及医疗责任险等方式来降低医生的执业风险,长期则需进一步促进医患互信。 另一个主观原因,是借此增加收入。这一点最不难理解,但最难治理。因为医生有专业优势,他们可以将过度医疗隐藏在合理医疗当中,很难被外人识破,也很容易变成技术性争议。过度医疗如此普遍,但得到确认并给予惩罚的极少,只有那些太明目张胆、太不具技术含量的方才容易露出马脚。 以增收为目的的过度医疗主要由医保部门来发现和预防,他们有责任审核每笔医疗开支。但问题是,医保审核员的专业性往往不足,难以制衡医生,且对照收费账目来审核,缺乏对病情的深入了解,没有前后连贯地理解诊疗过程,很难对医生提出质疑。因此,治理这类过度医疗,审核员必须自强素质,并深入到医疗细节中去发现蛛丝马迹。 分类治理的前提是做好分类。比较有利的是,合理诊疗具有十分严谨的内在逻辑,过度医疗由于非疾病所需,就会有损诊疗逻辑的严谨。而另一方面,医疗文书对医生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医生为何选择某项检查或治疗?上级医生对此有何看法?都要在病程记录等文书中加以分析,尤其对抗生素及大型检查的运用,必须进行及时而透彻的分析。假如医保审核员既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又具备务实的作风,就能通过认真查阅医疗文书,发现并分类过度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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