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1日,陕西省安委会煤矿安全第一专业检查组在渭南市政府召开检查情况通报会议。会上,听取了渭南市、韩城市近期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汇报;通报了省安委会煤矿安全第一专业检查组对渭南市、韩城市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处理意见;陕西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光雄对渭南市煤矿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
田光雄强调,综合我们这次检查,认真分析全国近期发生的5起煤矿重特大事故和我省今年以来发生的2起重大事故、1起较大(瞒报)事故,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促使我们必须高度警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成绩不要估计过高,要认真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真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把昨天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切实从血的教训中警醒起来,举一反三,紧紧抓住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牛鼻子”,突出“五假五超”专项整治和重大灾害治理两个重点方向,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和十九大以前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企业、落实到矿井、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强有力的工作力度确保渭南市煤矿安全继续保持稳定。
一要突出“五假五超”专项整治。要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扎实开展“五假五超”专项治理。二要加强对淘汰退出煤矿的监管。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标准和规范程序,明确部门职责,保证关闭质量。三要加强改扩建、资源整合、机械化改造矿井的安全监管。这些煤矿未建设改造到位,安全设施未验收,生产系统不可靠,灾害治理不彻底,必须停止一切生产活动,专门进行改造工程的建设,禁止边生产边建设。四要以重大灾害治理为重点,加强对生产矿井的安全监管。要实现渭南煤矿安全形势的长治久安和持续稳定好转,必须加大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通过深入分析,排查出重点灾害、重点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才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五要加强对停产整顿矿井和长期停产停工矿井的安全监管。一是要停供火工品,核定入井的人数,核定供电量上限,限制供电。督促煤矿制定停产整顿工作方案。二是对停产整顿煤矿,要监督其制定整顿、整改工作的详细方案,明确各隐患的整改顺序、劳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三是要加强巡查,落实盯守责任。四是要严格整改工作的监管标准。六要提高办矿条件和安全标准,促使有能力的矿井转型升级。渭南作为灾害严重矿区,应当制定符合渭南特点、高于全省标准的准入门槛。七要夯实地方煤矿监管责任。地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要坚持把煤矿安全放在重中之重。
渭南市副市长王建平,渭南市安监局、国土局、公安局、电力局、煤炭局领导,产煤市(县)分管领导及煤炭局局长,韩城、蒲白、澄合矿业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