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潞安集团余吾煤业公司落实“四种形态”成常态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12/27 11:46:42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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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今年以来,山东潞安集团余吾煤业公司把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有力抓手,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推动干部监督管理常态化。
把教育挺在前面。一是认真学习“四种形态”,深刻了解和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走出“对腐败分子高举轻放、管住大多数、放过关键少数”等认识误区,把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作为管党治党利器,把握好,运用好。二是要求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两部法规,同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全体干部对两项法规的学习要求更高,付出的努力更多,绝不容许把自己当作学习两项法规的“局外人”。三是在公司电视台、广播、OA无线网、党务科(队)务公开栏广泛宣传了《准则》和《条例》。四是给公司44个党支部的党员干部发放了图说《准则》和《条例》,要求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并将学习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送公司纪委审查。五是加大早发现、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力度,公司纪委领导先后对13名科队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纠正其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10项。
把问题线索五类处置的运用挺在前面。该公司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不断强化办案措施,截止目前,共受理信访举报22件。开展纪律审查9起,其中初核了结4起,立案查结案件5起。给予各级干部党政纪处分9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5人,行政警告处分6人,行政记过处分3人;处理正科级干部10人,副科级干部2人,正队级干部2人,副队级干部1人,队组管理人员1人;诫勉谈话6人次;经济处罚13人;追缴违纪款项4651.9元,在全公司范围形成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警示效果明显。
把“红脸出汗”和党纪轻处分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函询、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问责手段,以及党纪轻处分等方式,做到了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截止目前,诫勉谈话6人次;党纪轻处分5人次; 行政警告处分6人,行政记过处分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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