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方强:增强意识 杜绝三违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12/7 11:21:30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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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多年来的数据统计,生产安全事故 90%以上属于“三违”造成的。“三违”是员工在长时期内不按章程操作的习惯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对规程、规范、制度理解不透或理解不全,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意识不到或估计不足、习以为常或屡见不惊。其主要表现为明知故犯,一意孤行,心存侥幸,冒险蛮干等。“三违”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大忌,“三违”人员大部分都存有侥幸心理、麻痹心理、习惯心理、马虎心理、蛮干心理、取巧心理、轻视心理、厌倦心理、唯心心理等。“三违”根深蒂固,它不仅伤害自己、而且会伤害别人,或者被别人所伤害,轻则幸运躲过劫难,重则造成严重事故,带来可怕后果,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造成“三违”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还是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正确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没有转变安全思想理念,在工作中我行我素、一意孤行、违章蛮干。安全工作其实意识很重要,意识决定行动,行动决定结果。要把职工从“要我安全”规则行为转变到“我要安全”的主动意识上来,安全工作才可能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我安全”是安全工作的被执行者,必须通过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和考核,安全工作才能得到落实和推动。“我要安全”是安全工作执行者,主观上要求安全,是安全行为的自觉行动,在任何时候都会把安全摆在第一位,心系安全,顾全大局,按章办事,精心操作,无“三违”行为现象。
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习惯,必须从小事做起,转变观念,付诸行动。在工作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警惕安全隐患,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心理,在思想上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同时,还要不断学习提高安全技能,在工作中始终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的思想意识,时刻做到安全警钟长鸣,杜绝“三违”行为,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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