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达竹石板厂多管齐下 严管环保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12/9 12:35:10 通讯特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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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川煤达竹公司石板选煤发电厂出台严苛措施和办法,严管工厂环保,杜绝污染事故,切实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该厂制定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硬件保障、监管保证”的环保工作方针;并严格坚持“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不生产”和“谁造成环境污染就撤谁的职、处罚谁”的原则。工厂设置了一名专职环保员,坚持每天对工厂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总排水口、电厂废气是否达标排放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并指定了主要部门、车间负责人共9人为兼职环保员,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环保设施管理和治理,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责。规定了兼职环保员每天对辖区内的重要环保设备、设施巡查不得少于一次,当天值班管理人员每天巡查不得少于两次,并做好环保巡查记录。
措施和办法规定:各部门、车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电厂烟气、废酸、废碱、废油、洗煤废水、水厂排污、电厂定排废水、冲灰水、工业厂区卫生废水、煤矸石、煤泥、电厂灰渣、建筑及生活垃圾、噪音、放射源辐射、危险化学物品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发电和洗煤两个单位都不允许向外排放工业废水。
为强化管理和责任,环境保护纳入各单位的月度工作考核。并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细则:凡各单位对本辖区环保工作监管不力、环保问题汇报不及时,一项次处罚50-100元;凡违反规定,但未造成环境污染的,对责任人处罚50-200元/次;损坏环保设施,或因工作职责不到位而造成环保设施毁坏、丢失的,对责任人处罚50-100元/次,并责令恢复原样;脱硫岗位司机未发现或发现未报告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一次扣100元,第二次扣200元,第三次扣500元,并停工学习。若导致环保罚款,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环保罚款的5-15%;凡管理人员发现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或接到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报告仍然组织生产的,给予降级处理: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降为一般管理,一般管理人员降为操作岗位,并处罚500元/次,若导致环保罚款,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环保罚款的5-15%;凡发现在线监测上传数据: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小时均值出现超标,又未收到发电科报告,考核发电科100元/次,并责成查找原因,立即整改;凡出现沉淀塔外排不合格的再生水,对洗煤车间值班管理人员、当班工段长处罚50-200元/次,事故池循环水池跑溢流造成煤泥水外排,对责任人处罚100-500元/次,对洗煤车间当天值班管理人员处罚50-100元,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环保罚款的5-15%;出现厂内部循环管网、沟渠堵塞或破损,相关责任单位未及时处理造成污水外排,视其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处罚50-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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