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电力规划(包括水电、可再生能源规划,下同)机构要相对独立,在能源部门设立完整的电力规划工作体系, 电力规划总院宜脱离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单独成建制,由国家管起来,在规划工作上斩断企业与规划总院的利益关系,消除企业对规划总院的利益输送通道,规划总院要重塑为国家电力规划服务、把关的宗旨,重现科学、公正、真实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形象。第二,企业不再享有(受政府委托)进行规划编制的类行政职能,企业可以研究规划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按正常渠道报送政府部门,但不得以企业规划抢先在媒体发布,避免对公众发出错误信号。第三,发挥全国性电力行业组织在规划研究、编制、实施、评估方面的作用,根据需要安排适当的工作,通过行业组织了解企业和行业在发展规划上的诉求,尊重其合法权益。第四,研究实现强化规划机构管理体制的工作机制。
做好规划与市场的对接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曾鸣
“十五”电力规划发布以来,“十一五”、“十二五”期间都未发布统一的电力规划。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绝大部分为国有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都有做大做强做优的积极性,其目标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众多电力市场参与主体利益多元化,导致电力系统的规划和决策过于分散,且系统优化严重不足。电力系统是一个连续运行系统,其规划与决策天然具有整体性,割裂这种整体性追求局部利益最大化,必然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具体表现为:电源规划建设与电网规划建设的不同步与不协调、新能源发电与电网规划建设之间的不同步与不协调、新能源发电与传统化石能源发电之间的不同步与不协调等“碎片化”现象,由此产生了电源重复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比例偏低、电网设备利用效率低下、电网与电源规划投入不计产出、一味做大做强,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缺乏规划指导,电力项目良性开发秩序和市场运行机制未能建立,公平公开市场竞争难以实施,企业“跑马圈地”现象普遍,我们目前电力规划中出现的问题,与电力市场化推进和政府职能转变都是相关联的。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电力市场参与主体将更加多元化,电力市场交易将更加自由化。在哪里建电厂、建什么样的电厂、在哪里建输电和配电线路,谁来消纳等电力资源合理配置问题,如何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就成为“十三五”电力规划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电力在促进全社会低碳发展中有积极作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 王志轩
由于电力工业基础性、共用性、对能源资源系统具有优化的特性,电力行业在贯彻节能减碳方面必须从两方面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