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广旺公司制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2-20 11:58:01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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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2016年1月13日,川煤广旺公司出台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该办法明确了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是公司,所属单位承担本单位主体责任,建立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障制度。企业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办法对职业病保障制度、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和发放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同时,该办法制定了职业病防治9条具体措施,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制度、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防护设施、合同告知、职业卫生培训、劳动防护用品的携带等内容,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制定了惩罚措施:粉尘作业场所有粉尘危害时,不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的,按每人次罚款50 元进行处罚;公司内部人员入井时必须随身携带防尘口罩,井口检身人员应加强检身工作,不携带防尘口罩的人员严禁入井,擅自入井的每人次罚款100 元的处罚;公司外部人员入井时必须随身携带防尘口罩,井口检身人员应加强检身工作,不携带戴防尘口罩的不准入井,陪同人员协助井口检身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因检身人员失职导致入井人员未携带防尘口罩的,每发生一人次给予检身人员罚款50 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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