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隶巴人 :探亲假成僵尸假 谁来保障职工休假权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2-24 22:43:14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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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休假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有关探亲待遇的规定已出台35年,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假期最长可达45天,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职工不但对这项福利闻所未闻,不少职工甚至遭遇有假难休的尴尬。(工人日报2月23日)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根据 1981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职工在探亲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探亲假最长可达45天,而且休假期间不扣工资,这样的权利很多职工别说休,甚至都没听说过。35年了,探亲假成了“僵尸假”,有假却不能休,沦为了“纸上权益”,这不仅是很多职工的尴尬,更是很多父母的尴尬,因为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要常回家看看,单位不给假,谁能常回家看看呢? 那么国家规定有假为何职工难休呢?一是单位不让休。有的单位外地人占比大,如果每个员工都休探亲假的话,一走就是20天甚至45天,公司工作就不能正常运转,单位干脆就取消了探亲假。二是不好意思休。一年多了20天假期,同事们心里都会有点儿不平衡,尤其是公务员,一个萝卜一个坑,单位符合休假条件的职工较少,自己也不好意思总请假。三是不愿休。虽然国家规定休探亲假不扣工资,但很多单位工资、绩效、年终奖都和考勤挂钩,请15天以上的假,假期绩效减半,年终奖减少20%,两个月工资就没了,休假太不划算,因此有员工即便让休也不休。 何况35年的《规定》早就跟现实脱节,一是适用范围有待扩大。当时的规定只适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而现在非公企业越来越多,这让很多非公企业职工非常不满。二是应取消省内省外区别。省内职工不能休探亲假,这对于一些省内的不公平,有的虽是省内但路途比省外的还遥远。三是适用人群应调整。探亲假只适用子女看望父母,并不包括职工的未成年子女,而现在外出打工者具多,孩子多在家留守,父母和子女长期分离,因此也该将探望未成年子女划入探亲假范围。 35年不变的老规定,该改改了,职工的休假权得不到保障,就谈不上幸福感。眼下的探亲假并没有要求强制执行,劳动部门很难追究,因此保障职工的休假权,应尽快倾听民众呼声,修改《规定》,让法律为职工的休假权护航。去年国务院几次强调带薪休假,不妨从激活僵尸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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