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痴山 :2.5天休假模式,“富士康们”能施行吗?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2-3 15:34:42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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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今年将探索夏季“2.5天休假模式”》报道:1月29日,记者从“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国家旅游局将推动各级政府把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议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探索夏季“2.5天休假模式”。 依照常规,工作和休息的相关规定,本应有劳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和付诸实施。也不知咋地,旅游局却越俎代庖剑走偏锋,对休息时间,超乎寻常的关心起来。问题还在于,依据相关新闻报道,由旅游局倡导的,名之曰探索的“2.5天休假模式”,体制内机关、团体和党委政府等机关事业单位,好像趋之若鹜。目前就已经有相当多的地方的党委政府,已晕乎乎地制订出地方大政,并主动积极的付诸实施。 从“2.5天休假模式”,想到《劳动法》所规定,劳动者依法应享有的、每周2天的休息权益。事实上,直到目前为止,相当多外企私企业,一年365天,干365天,连一天休息都没有。体制外劳动者人所共知,当下宾馆、饭店、商业超市、物流、物业企业,绝大多数,仍是一年365天工作365天。比较仁慈的老板,每月给工人2个休班,之后则要搭配上几十小时的加班;很仁慈很仁慈的,如富士康,在全国总工会的持续协调后,富士康的工人,每周终于有了1天休班。但每天3、5个小时加班,每月100、200个小时加班,却仍不可避免。在体制外就业率超过65%以上的当下,包括国务院,劳动及人力资源保障和国家旅游局,在锦上添花为体制内谋求“2.5天休假模式”之前,能否让最广大的体制外劳动者,切实享受到每周2天的法定休息权益呢?附带说一句,笔者本人,目前就是一年365天,工作365天,没有休班,没有法定节假日。即使眼下的春节,依然同往常一样按点上下班,没有加班费更无双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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