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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煤芙蓉新维煤业公司“八条规定”强化煤炭廉洁销售

煤炭资讯网 2016-3-19 14:35:51    经验交流
   【本网讯】为进一步规范煤炭销售工作程序,严格现场监督管理,落实销售工作职责,3月15日,川煤芙蓉新维煤业公司党总支书记组织煤炭销售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煤销工作“八规定”,增强煤销人员廉洁纪律意识,有效规范销售工作秩序。

    按照该公司煤炭销售规定,一是涉及煤销所有工作人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禁泄露销售机密,收取任何物品,严禁参与涉及销售有关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二是装车人员严格按指令装运煤炭,严禁出现以好充次,不按调运指令装车,出现选择性装车等不规范现象;三是煤销主管人员及现场监督人员严格把好煤炭装车过程关,严禁出现煤车放水、加载、混装等形象;四是煤销工作人员时时监督过磅及磅差情况,发现误差超过规定,停止装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待数据吻合后恢复装运工作;五是煤炭销售计量室严禁外人入内,工作人员严禁私改、篡改过磅计量相关资料;六是采样人员、质检人员、购煤用户现场共同取样,严禁随意性采样或不按规定、标准进行采样工作,制样完成后三方人员签字认可生效;七是严格按标准制样,严禁制样中出现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行为现象;八是购煤用户严禁私自进入煤场,进入煤场时必须有人陪同,杜绝私自采走煤样,造成煤样不符的后果,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该公司明确规定,在煤炭销售工作中,出现违章违纪,不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廉洁销售规定,给企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一律调离其工作岗位或进行轮岗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严格规范销售工作秩序,确保矿井煤炭销售正常进行。


本网特约记者:程方强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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