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芙蓉新维煤业公司严格规范矿领导带班值班规定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3-2 12:42:10 通讯特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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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正常进行,近日,川煤芙蓉新维煤业公司结合矿井实际,制定下发矿领导带班值班规定,进一步完善制度管理,强化责任考核。
按照带班规定,每一班必须有一名副总师或矿领导在井下带班,带班矿领导提前到调度指挥中心了解上一班安全生产信息,根据当班安全管理的重难点及重点交办事项,确定带班区域。矿领导带班必须带好人员定位识别卡,实行三班八小时制度,并在规定的交接班硐室进行交接,井下带班时间必须在八小时以上(即:早班 06:30~14:40,中班 14:30~22:40,夜班 22:30~06:40),若需到维新井带班的必须向总经理请示批准同意。带班过程中,带班领导要对井下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督促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现场。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井下遇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按应急预案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确保人员安全。矿领导带班执行班中三汇报制度,出井前须在交接班硐室内填写好带班记录,完成当班带班工作。
按照值班规定,矿领导调度值班实行 24 小时责任制,每天08:00 在调度室现场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值班期间矿领导不得离开矿区范围,每天按时组织召开当日安全生产平衡会,及时平衡解决当天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次日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值班矿领导负责组织当天生产事故追查,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井下突发安全事故时,值班矿领导按规定程序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工作,确保安全可靠开展现场救援。与此同时,该公司也对基层跟班、值班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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