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夜半挑灯看吴钩 :副省长连栽两次考验官员复出制度存留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4-11 12:06:06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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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连栽两次考验官员复出制度存留
4月9日晚10时左右,中纪委再次深夜打虎: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今年61岁的李成云,曾在2011年因违纪被免去四川省副省长职务。(新京报讯 记者贾世煜) 这些年老虎打了不少,四川的老虎更是不在少数,除了李春城、郭永祥、李崇禧、魏宏,倘若将在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长任上落马的谭力算在内,李成云是四川落马的第6只虎。但“李老虎”被打的消息一经曝光立即引起了舆论的关注。显然,之所以媒体对这只“川虎”如此“礼遇”,关键是李成云在5年前(2011年9月29日)曾因违纪被免去副省长职务。 然而,最令人蹊跷的是,尽管李成云因违纪被免去副省长职务,可是在仅仅职两个月后的2011年11月复出,被任命为四川省工业化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而且相关信息显示,李并未受到降级处理,位置虽然变了,但仍为副省级。可是,现在我估计连李成云本人也没有料到,他这只“老虎”终究难逃被打的命运。 应当说李成云的这一独特经历在中国官场比较少见,现在网上有人追问是谁让李成这一问题官员复出的,是怎么复出的?我却觉得即使李成云的复出符合相关程序,可是一个副省级的高级干部竟然连续两次两次违纪被查,也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我们从李成云“违纪—被查—复出—违纪—又被查”的反腐折腾中,最应该反思和追问的是我们的官员复出制度。 众所周知,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受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处分期限为24个月。而且,《公务员法》还规定,除了被开除公职外,问题官员即便遭受其他处分,但基本依旧保留公务员身份,甚至原级别。也就是说,不管是免职、撤职,还是引咎辞职,都只不过是暂时离开领导岗位,之后即可慢慢复出。 正是中国有这样的问题官员复出的依据和制度,所以近些年来问题官员堂而皇之复出成了中国官场的一种新常态。当然了,也许有人说了,国外发达国家也有类似的官员复出制度,中国为什么不能有。对官员不能一棍子打死。犯了错误也应该给予改正自新的机会嘛。 话虽这么说,虽然我不知道国外是否也有类似的制度,但我觉得即使有,但中国也适合有。我们不是搞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吗,怎么能事事都跟国外学,而忽视中国特色呢?发达国家制度健全,特别是公务员管理和用人制度,以及对权力的监管制度都比较成熟。在这样的条件下执行问题官员复出制度显然是非常有保障的,是可以理解的。可是,我们有这些成熟的条件吗?既然没有这些条件做保障,怎么能随便打肿脸充胖子呢?这不是东施效颦吗? 还有一点,中国的人口世界最多,中国的公务员和官员也是世界最多,这又是一个中国有别于其他的国家的大特色。既然有这么多的人口和庞大成世界第一的公务员队伍,这说明中国什么都缺,唯一不缺的就是做官的。既然做官的人多如过江之鲫,那为什么还要搞问题官员复出?有这个必要吗?难道真是“离了张屠夫就吃混毛猪”?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无数实例证明,官员违纪必然百姓倒霉。虽然对一个人不能一棍子打死,犯了错误也应该给予改正自新的机会。可是,既然官员能违纪被免职,这充分说明这一官员不称职。虽然一个人犯了错误不见得一辈子就这样了,可是重新启用有劣迹官员的危险性和对老百姓的危害却无疑增大了。因为在中国,权力还没有真正被关进笼子,官员都手握大权,掌握着一个地方老百姓的命运,其危害性不同于一个有前科的普通的社会人员,怎么能轻易给这样的人“重新开始”的机会?这不等于对老百姓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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