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金时代股份公司对采掘工人工资总额实行专项管理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4-14 10:02:43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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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4月6日,湘煤集团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下发2016年采掘工人工资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优先按时发放采掘工人的工资,将发放采掘工人工资的资金列入优先支出项目,并对采掘工人工资总额实行专项管理。
意见指出:股份公司下达给各原煤公司采掘工人的工资总额,只能用于发放采掘工人的工资,不得挪作他用;各单位在完成2016年度预算利润(经营指标)的前提下,且因提高采掘工人工资水平,导致工资总额超预算的,经单位申请,报股份公司批准,可据实增加工资总额预算;对当年利润(经营指标)完成预算目标但采掘工人平均工资未达到预算目标且无合理理由的,股份公司对预算采掘工工资总额和实发工资之间的差额部分,视同考核利润(经营指标)调减因素,调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股份公司年度内对各单位采掘工人的工资总额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采掘工人工资总额被挪用的,对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各罚款10000元,分管劳资、财务副总经理各罚款8000元,劳资、财务部长各罚款1000元。
据了解:各原煤公司在完成原煤生产计划、预算利润(经营指标)、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以2015年实际工资水平为基数, 采掘工人人均工资低于4.0万元/年的单位,2016年增长幅度不低于6%;采掘工人人均工资在4.0万元/人-4.6万元/年的单位,2016年增长幅度不低于5%;采掘工人人均工资在4.6万元/人-5万元/年的单位,2016年增长幅度不低于4%;采掘工人人均工资达到5.0万元/年及以上,2016年增长幅度不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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