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4月5日,何某全(男)及其家人去到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新马村委会“鱼仔坑峡山”的祖宗坟地祭祖。当天15时许,在清理完坟地的杂草后,何某全及其家人便在坟前摆设祭品,燃烧纸钱,并在坟头到坟顶边按半环形摆放了长卷鞭炮,用香烟点燃,一些燃烧的鞭炮突然弹射出去引燃了坟头上方的杂草。见此情况,何某全及其家人立即用铁铲等工具进行扑救,但因火势太大无法扑救,引发山火。山火直到4月8日凌晨3时许才被全部扑灭。经鉴定,此次山火过火总面积为1131.77亩。(4月1日《清远日报》)
在传统的文化中,清明有两层含意。“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的清明,因气温升高、雨水增多,意味着要迎来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作为缅怀亲人、祈求护佑的清明节,也是祭祖扫墓的日子。
无论从哪层含义解读,清明都象征着生机勃发,承载着平安愿景。然而,近年来因为烧纸钱、点香火、放鞭炮等旧俗,清明成为一年之中山林火灾最多的日子,不仅把春意烧成了灰烬,把生机扼杀于烈火,把蓝天污染成烟天,甚至还无端“引灾上身”——既破财,又获刑。
清明来临之际,广东省清远市频频召开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并且公布了几宗因清明祭祀引发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其中,去年清明期间发生的一起案例尤为令人警省。2015年4月5日,何某及其家人到祖宗坟地祭祖时,在坟头燃放了长卷鞭炮,一些燃烧的鞭炮引燃了坟边杂草,引发山火1131.77亩。何某因此赔偿了扑火费8万元,并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千亩山林,需要多少年才能绿满山头,却因一场山火毁于一旦。长卷鞭炮,寄托着多少平安祈求,却飞入草丛化成火灾。这样的清明节,成了失火者家庭的“清明劫”。
火灾之害人人知,禁火宣传年年搞,为何清明的“火花”还闪而不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认为纸钱、香烛和鞭炮,是祭祀仪式不可或缺的“标配”。甚至认为烧什么先人就能得到什么,纸房子、纸汽车甚至纸飞机,越烧越烈。另一方面是事不及己的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那么倒霉,或者以为自己用火在可控范围。这种心理,让山林火灾的警示作用大打折扣。
传统观念如何破?侥幸心理如何除?事关清明的平安与文明。针对烧纸钱等传统观念,要多倡导绿色、文明的祭祀仪式,比如几束鲜花、一篇小文,甚至一条朋友圈,都能表达对已故祖先的追思之情。要“从娃娃抓起”,加强文明清明的课堂教育,让孩子从小树立绿色、生态、文明的祭祀观念,并以此影响和带动大人的观念转变。
针对清明用火的侥幸心理,则要加强法律的惩戒力度。失火要入刑,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要从源头上控制用火行为,就要制定并执行“火不上山”“火不入林”的政策,对用火行为进行源头打击。甚至,可以借鉴“禁塑令”,对香烛、纸钱、鞭炮等带火的祭祀用品,进行清理和整顿,严禁进入市场。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开展供给改革,研制、生产绿色生态的替代品。另外,还可以探索农村公墓建设,规划建设相对集中的墓地,逐步改变墓地散落山林的现状。
清明的平安愿景,必须远离烟火,这是民众应知之理,亦是政府应担之责。民众、社会和政府共同“掐火”,清明方能风清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