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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煤业集团街洞公司强化“五险一金”扣缴问责

煤炭资讯网 2016-4-21 8:21:48    经验交流
  
 
  本网讯 近日,街洞公司下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对没有按规定缴纳、没有及时办理异动、在工资单未足额扣缴“五险一金”费用的单位,公司将对该单位主管领导、分管劳资的领导实行问责制,

  办法规定:因单位未按要求及时向公司劳企部申报人员异动增减或新招职工等资料,导致不能按月正常执行费用扣缴的,则其全部应缴金额(含公司和个人部分)由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书记和劳资员于次月共同垫缴承担,其垫缴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追缴或补扣;所属单位当月未足额扣缴职工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公司给予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分管劳资领导、劳资员分别处以200元、150元、100元的罚款;所属单位连续两个月及以上未足额扣缴职工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公司给予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分管劳资领导、劳资员分别处以400元、300元、200的罚款。
  同时各单位所有员工都必须在上岗前参加工伤保险,凡上岗前没有进行健康检查、没有建立健康档案、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就擅自安排员工上岗的,公司给予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分管劳资领导、分管安全领导、劳资员(工伤保险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1000元、1000元和300元的罚款。

  因单位劳资员(工伤保险管理人员)、劳企部工伤保险专管员申报不及时、发生漏报或错报等主观原因导致职工未及时参保的,如发生工伤等事故对单位造成损失的,对责任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分管劳资领导、分管安全领导、劳资员(工伤保险专管员)分别处以3000元、2000元、2000元、1000元的罚款;对公司劳企部部长和经办人员(工伤保险专管员)处以3000元和1000元的罚款。


本网通讯员:尹志明 陈枝满      编 辑: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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