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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红线”越“底线” 必遭严惩--贵州盘江金佳矿重拳出击保护环境

煤炭资讯网 2016/4/28 14:55:53    局矿快报
   
 
  本网讯 “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四月份,贵州盘江金佳矿出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引导全矿干部职工正确看待和处理保护环境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形成全方位防范污染和保护生态的合力,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环境无小事,防微杜渐才是上策。该矿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区科负责人组成环境保护管理小组,逐级督导各单位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矿井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办法》提出矿井、车间污水不经达标处理不许排放;固体废物、煤泥运输不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不加盖篷布不许上路,不允许私设排污口,不允许随意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等“九严禁六必须一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细则,划定出环境保护的“红线”、“底线”,要求坚持执行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提倡车间实现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做到从源头上消灭污染物。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也责无旁贷。各单位要做好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熟悉处理程序,当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对造成千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根据危害程度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将分别对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责任者、相关责任者、党政正职及分管副职分别给予1000-20000元、500-6000元、300-5000元、200-3000元不等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本网通讯员:陈艳      编 辑: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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