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煤监局开展防治水及“雨季三防”专项监察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5/1 20:17:44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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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雨季即将来临,为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度汛,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2016年7项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和省局2016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安排,江苏煤监局决定从5月1日开始,对全省煤矿开展防治水及“雨季三防”专项监察。 此次专项监察从5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监察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技术管理与资料。建立健全防治水的保障机制情况;防治水基础工作及基础资料情况;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情况。二是地面防治水。雨季前准备情况;地面防洪准备情况;地面防洪预测、预警、预报情况;应对非常天气情况;矿井周围已关闭小煤矿调查情况。三是井下防治水。井下水仓、排水沟清挖情况;防水闸门情况;防隔水煤(岩)柱情况;探放水设计措施编制及落实情况;现场探放水工程安全处置情况。四是排水系统和防雷电。全负荷排水试验情况;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设施配备使用情况;排水系统供电管理情况;防雷接地设施情况;变电所及各种继电保护、避雷器情况;电气预防性试验情况。五是水害应急救援。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建立应急队伍情况;雨季期间领导值班及抢险队伍值班情况。联合执法检查由江苏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徐林带队,具体分为两组。全省煤矿企业要督促指导所属煤矿根据监察内容制定检查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填写专项监察表,形成自查报告。徐州市安监局和徐州监察分局将本次监察内容纳入日常监管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做好防治水和“雨季三防”工作。省局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组织分局、市局对煤矿防治水和“雨季三防”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随机抽取辖区矿井进行检查,检查中听取矿井自查报告,现场检查矿井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及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情况。针对此次监察,省局要求各煤矿企业切实夯实水害治理基础,坚持采取钻探、物探、化探等方式,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进一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地质构造、老空区积水情况,彻底摸清查明矿井水患,采取针对性、可操作性措施,开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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