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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煤芙蓉新维煤业进一步严格瓦斯超限管理

煤炭资讯网 2016/5/31 11:46:28    安全专题
   【本网讯】为严防瓦斯事故发生,牢固树立“瓦斯零超限”理念,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5月25日,川煤芙蓉新维煤业出台《瓦斯超限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瓦斯监督管理和责任考核。

    该公司按照瓦斯管理规定,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在井下采掘工作面、通风巷道、硐室的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对应规定的最大值,就是瓦斯超限。矿井瓦斯超限报警总次数以“川煤瓦斯远程自动监管信息系统”统计为准,在考核矿井“三级报警”次数时可以剔除因回风系统多个探头、非矿自身责任性停电等因数造成的“三级报警”次数。瓦斯超限要按安全事故进行追查处理,形成追查报告,经芙蓉公司通防部或机运部认可后方可恢复生产。一级瓦斯超限事故由矿安全副总师主持追查,二级瓦斯超限事故由矿安全副总经理主持追查,出现生产性的瓦斯超限三级报警事故,涉及头面必须停产撤人,组织事故追查分析。每月瓦斯超限次数按3 次控制,本单位责任范围内出现一、二级瓦斯超限报警,第一次处罚500 元,第二次处罚1000 元,以后每超一次加罚1000 元,当月出现三级报警对责任单位按3000 元/次进行处罚。该公司明确指出,从5月份至年底,将严控瓦斯超限事故,如果瓦斯超限报警超过有关规定,将追究通风科长、副科长、调度及安监部门人员的管理责任。
 
    该公司成立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瓦斯治理执行分级负责制,健全完善瓦斯治理考核机制,制定瓦斯治理技术方案与保障措施,对瓦斯抽采达标进行评价,坚持做到不达标不生产。


本网特约记者:程方强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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