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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股份公司加强井下炮后一氧化碳管理

煤炭资讯网 2016/5/4 11:13:28    安全专题
   【本网讯】近日,贵州盘江股份公司对所属七对矿井井下炮后一氧化碳超限的采掘工作面作如下要求:

    首先,要求采掘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并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其次,规定掘进工作面爆破时,巷道内的所有人员必须撤到防突门外的新鲜风流中,距离工作面不得小于300m,待炮烟吹散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且不得少于30分钟。回采工作面爆破时,采面及回风系统人员必须撤到工作面进风流中,且距离工作面不得小于100m。掘进工作面巷道距离超过500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硐室,硐室按规定配备压风自救装置、自救器、水管和饮用水、电话等设施,放炮时人员必须撤到安全硐室内,待炮烟吹散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且不得少于30分钟。

    第三,在下山岩巷掘进工作面爆破时,要求巷道内的所有人员必须撤到躲避硐室,距离工作面必须大于120m,躲避硐室必须安设压风自救装置,放炮时必须将压风开启,待炮烟吹散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且不得少于30分钟。

   公司要求所属各矿根据采掘工作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严格落实。

本网通讯员:朱世文      编 辑: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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