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明网评论员:谁让“疫苗新政”遭遇落地尴尬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6/18 15:33:11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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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3月份“山东疫苗案”发生之后,为防止倒卖临期疫苗现象再次发生,国家推出了“疫苗新政”,改革二类疫苗流通方式。但坏消息随之而来,“狂犬病疫苗”断货、手足口病疫苗无法在全国推广。虽然政府相关部门于近期发布修订通知,设置政策过渡期,但疫苗企业相关负责人仍旧担忧,新政导致的成本增加或许会导致二类疫苗的涨价。 今年3月“山东疫苗案”曝光后,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并于4月份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其中规定要严格疫苗流通管理,将自愿接种的第二类疫苗比照国家免疫规划用的第一类疫苗,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不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这一新政的主要落脚点在于,以减少疫苗的流通环节,来提升疫苗的安全度。但新政出台两个月后的市场反应,显然让人始料未及。 按照媒体的报道,从“狂犬病疫苗”断货到手足口病疫苗无法在全国推广,疫苗新政发布后,国内二类疫苗市场上可谓坏消息不断。而对于主要原因,业内人士分析称,主要是因为各省级疾控中心疫苗采购平台建立缓慢、区县级疾控中心冷库容量有限、企业冷链运输负担陡然增大、运输时间增加等诸多道坎儿,阻断了二类疫苗的流通之路,让生产出的疫苗只能在冷库里“睡着”。疫苗管理政策的调整,居然引发如此之大的连锁反应,那么问题来了,这里面到底有多少是政策调整本身的问题,又有多少是主观上的衔接不当造成的? 按理说,省级疾控中心疫苗采购平台的建设也好、区县级疾控中心冷库容量的扩容也罢,这些都是新政实施必须的配套措施,理当尽快落实。然而从媒体的调查来看,新政实施之后,很多省份还根本没有设立疫苗采购平台,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这种严重的滞后,到底是由于改革时间窗口设定的失察,还是配套准备的落实不力所导致?据称,有山东、安徽等省份已经向疫苗企业表示,建立好疫苗招标采购平台,至少要等到今年年底。这个时间是如何设定的?是客观上需要这么长时间,还是主观上不积极而导致“拖延”后所需要的时间? 报道中所提到的一个细节,或许多少能够说明问题。日前有家疫苗公司恢复发货,将疫苗千里迢迢运送到成都某区疾控中心,结果吃了闭门羹,因为人家有明文规定,只有每周四下午才是疫苗收货时间。货运到了,却受到“收货时间”的限制,硬是不能及时接货,如此“死规定憋死活人”的做法,是否具有普遍性?若都是以这样的心态来落实新政,出现执行尴尬和不良反应,当然就不奇怪了。 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当前疫苗新政虽然已经生效,但由于配套措施的不具备,而导致新政处于实质上的“空转”状态。而此前的疫苗分发、销售模式因为不符合新政的要求也被叫停。如此也就使得部分二类疫苗的流通、供给陷入了“停滞期”,这显然非新政的初衷。对于这种情况,虽然国家食药监总局、卫计委已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通知》,对新政重新设立过渡期。但仍有必要追问,疫苗新政所出现的落地尴尬与一系列社会不良反应,到底是新政部署操之过急,还是在地方上出现了事实上的“软抵抗”? 社会的正常疫苗需求经不起等待。尽快找出问题,正视问题,寻求解决方案,让疫苗市场恢复正常,已刻不容缓。但疫苗新政的遭遇,所折射出的诸多问题与教训,更值得也应当令相关方面“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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