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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煤街洞公司对违规“残采”按照重大未遂事故处理

煤炭资讯网 2016/6/20 10:10:24    通讯特写
   【本网讯】6月17日,湘煤街洞公司制定“矿井计件工资管理硬性规定(试行)”,对边角残煤开采(简称:残采)作出硬性规定:未严格执行边角残煤开采要求的,由公司安全监管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从严按照重大未遂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召开分析会,落实责任人,及时处罚、处分到位,并向全公司予以通报。违规捡煤的产量全部充公,既不作矿井及连队年度月度考核指标,更不结算收入和工资。

     规定严禁违章捡煤:一是严禁进入老塘、糊空捡煤;二是每班要有队长和经验丰富的矿领导(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及安全副矿长)现场盯守把关;三是巷尾迎头10米以上要抬双边栌、随后10米要抬中栌加固,支架要迎山;四是要防止顶板随采随落形成糊空;五是后路保持畅通,作业点附近要有充足的应急备用材料(单体、π梁、金属骨架、边木、栓木、茅筱等),有专人观察顶板;六是必须确保倒棚不空,两帮腰线下要实,支架迎山有力、安全可靠。
 
     只有达到以上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在指定的矿领导有效地监督把关下进行残采作业,残采所出煤只能作为施工连队月度产量计划考核,不能作为当班产量计资。


本网特约记者:尹志明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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