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煤监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对包括五大电力集团在内的14家央企的209处及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的1处煤矿,按每年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产能。
公告显示,五大电力集团的81处煤矿原年产能为21377万吨,重新核定后为17966万吨,减少了3411万吨。
其中,中国华能集团的23处煤矿,由8204万吨减至6893万吨,减少1311万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的12处煤矿,由5640万吨减至4738万吨,减少902万吨;中国国电集团的17处煤矿,由3164万吨减少至2658万吨,减少506万吨;中国华电集团的24处煤矿,由2799万吨减至2358万吨,减少441万吨;中国大唐集团的5处煤矿,由1570万吨减至1319万吨,减少251万吨。
14家央企共210处煤矿的设计(核定)年生产能力为84574万吨,重新确定后为71056万吨,减少了13518万吨。其中,14家央企的209处煤矿原年产能为84274万吨,重新核定后为7080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