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鼓励外商投资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7/20 8:15:08 能源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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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鼓励外商投资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 矿井瓦斯利用,矿瓦斯利用可独资 7月1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等18部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4件国务院文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等4件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此次国务院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行政法规调整: 鼓励外商投资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限于合资、合作)。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矿井瓦斯利用;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加油站建设、经营; 2014年提出的负面清单明确提出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和石油零售业有关政策: 1.外商投资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限于合资、合作),未提鼓励。 2.不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矿井瓦斯利用,须合资、合作; 3.限制投资加油站(同一外国投资者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各类和品牌成品油的连锁加油站,由中方控股)建设、经营 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70号),进一步开放非油气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外商投资从事风险勘探,经外经贸部批准,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向国土资源部申请探矿权;外商申请设立采矿企业,须经外经贸部批准,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向国土资源部申请采矿权。 2013年8月22日上海自贸区经正式批准设立,于9月29日上午10时正式挂牌。2014年12月,上海自贸区由原先的28.78平方公里扩至120.72平方公里。当时大家为自贸区负面清单叫好,随着中国深化改革的进一步展开,象征着简政放权和与国际接轨的“负面清单”制度也在逐渐推进。 《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暂时停止实施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 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改为备案管理。 此次调整是中国投资自由化不断加强的表现。和此前的历次调整相比,本次调整的《目录》范围更广,甚至涉及到了具有很强战略意义的领域。 开弓没有回头箭,让我们拭目以待看今后政府职能是否真正的的转变,能否从之前的单一管理方变为服务方,能否从事前审批逐渐转变为事中和事后的监管。 附: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 国发〔2016〕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改革开放措施依法顺利实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以及《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等18部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4件国务院文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等4件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情况,及时对本部门、本省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措施的试验情况,本决定内容适时进行调整。 国务院 2016年7月1日 延伸阅读:主要内容梳理 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暂时停止实施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资本发生重大变动审批,暂时停止实施外资企业注册资本减少、增加、转让审批,均改为备案管理。 扩大外商许可范围。 扩大外商许可范围中,小编为您整理重点如下: 允许自贸区内外商独资钢铁生产企业。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能量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10Wh,循环寿命≥2000次)的制造;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的制造与研发;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摩托车生产;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综合水利枢纽的建设、经营;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投资设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 暂时停止实施对外商从事粮食收购,粮食、棉花批发,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经营的限制;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茶籽油、葵花籽油、棕榈油等食用油脂加工;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生物液体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从事盐的批发业务;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矿井瓦斯利用;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加油站建设、经营; 允许设立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资企业; 将允许自贸区内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游业务; 针对福建自贸区的调整还包括:对从事农作物(粮棉油作物除外)新品种选育(转基因除外)和种子生产(转基因除外)的两岸合资企业,暂时停止实施由大陆方面控股的要求,但台商不能独资。 附: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目录(略)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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