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综合安全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
煤炭资讯网 | 2016/7/21 11:21:15 安监动态 | ||
黔安监煤矿函〔2016〕13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各煤监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煤矿基础台账,更好地掌握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提高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针对性和效能,省局拟对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进行综合安全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矿综合安全评估按照分数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评分为90~100分为A类、80~89分为B类、70~79分为C类、70分以下为D类(具体评分标准及等级划分详见附件:贵州省煤矿安全综合安全评估评分及等级划分表)。 二、请各市(州)、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对辖区内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并牵头组织对辖区内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综合安全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于2016年8月31日前报省局。 三、非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恢复生产建设后,各市(州)、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监管局要及时对其进行综合安全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省局。 省安全监管局 贵州煤矿安监局 2016年7月20日 (联系人:丁毅,联系电话:0851-86891374,电子邮箱:zfjdc19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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