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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煤芙蓉新维煤业出台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煤炭资讯网 2016/7/21 13:23:16    经验交流
   【本网讯】为及时扭转矿井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加大“反违章”力度,近日,川煤芙蓉新维煤业结合矿井实际,制定出台《安全管理特别规定》,进一步严格安全制度规定。

      按照规定,一是井下带、跟班时间不足8小时或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处罚500元/次,井班或“三违”指标差一个处罚100元,带(跟)班差一个处罚200元,对履职不到位的干部除严肃追责外,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行责任考核。二是队级管理严格执行“四个一”规定,即“每班按时组织召开班前会、每次下井必查1条安全隐患、每月必抓1个“三违”、每季度专题分析1次安全状况”,基层队全年发生4次轻伤,队长、书记一律免职,每班跟班队干(工长)必须检查填写“新维煤业公司基层队安全质量班评估验收及安全确认表。三是职工发生特别严重“三违”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发生严重“三违”除正常帮教外,严格执行轮岗一个月规定,发生一般“三违”第一次现场教育并给予相应处罚,第二次停工学习,按程序进行帮教,第三次正常除帮教外,按严重三违标准执行,第四次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同时明确规定,被查获的三违人员在半年内无违章现象,退还罚款金额的30﹪,在一年内无违章现象,再退还罚款余额金的50﹪。抓获或员工举报“严重三违”和“特别严重三违”,一经查实,均按1000元/次进行奖励。凡闯“20条”红线的行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基层队队长和书记一律降职或免职。


本网特约记者:程方强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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