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芙蓉新维煤业出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7/25 10:56:23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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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进一步落实矿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与监控管理,7月14日,川煤芙蓉新维煤业结合矿井实际,制定出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该公司对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及时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由总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人员及整改作业范围。整改结束后,复查验收并逐级申报整改情况。隐患按类别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及其他,隐患按其严重程度和解决难易程度分A、B、C、D 四级事故隐患,其中A级事故隐患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要协调上级部门解决的隐患。隐患认定严格按照《芙蓉公司事故隐患分级分类认定标准(2016 修订版)》执行。
该公司建立了安全隐患闭环管理、举报奖励和报告制度。每周、每月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对节假日、停产前后、“两会”等特殊时段进行专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要求整改完善,并完善复查、申报、销号及备案程序规定。该公司明确规定,凡A、B 级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或整改工作不彻底、验收不合格、弄虚作假走过场,处罚责任单位A级500元/条、B 级300元/条,造成重大事故进一步追究整改责任。
该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隐患排查治理的人、财、物,不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审批重大隐患的定级和治理方案,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快速有效落实,正常有序组织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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