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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竖一:航班延误需食宿自理”是霸王硬上弓

煤炭资讯网 2016/7/26 11:09:03    一事一议

 

      航班延误,在中国是一个司空见惯的现象。因此,多年以来都是令亿万旅客颇为头疼的事情。不过,让旅客稍微有所安慰的是,一般情况下,航班延误后承运人会免费解决有关食宿问题。

       但是,据2016年7月21日中国网报道,中国交通运输部官网于7月21日发布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其规定,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这一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试问:“空中交通管制”和“天气”,难道是普通旅客可以左右的事情吗?

      再问:通常情况下,诸如“突发事件”“安检”之类的,难道是旅客造成的吗?

      何况,航班延误本身就会对旅客造成或多说少的损失。

      另外,《每日经济新闻》的有关报道表明,2015年,全国客运航空公司共执行航班337.3万班次,其中正常航班230.5万班次,不正常航班99.9万班次,平均航班正常率为68.33%。航班不正常的比例中,空管原因占30.68%,比上年增加5.35个百分点;天气原因占29.53%,比上年增加5.19个百分点;航空公司原因占19.1%,比上年下降7.31个百分点;其他原因占20.69%,比上年减少3.23个百分点。对比近三年的数据,至少可以直观地得出两个结论:1.航班正常率在逐年缓慢下降;2.在航班不正常比例中,航空公司原因所占比例在快速下降,天气原因、空管原因所占比例在快速上升。

       显而易见,前述有关食宿费用由旅客自理的规定,是十足的霸王硬上弓,属于典型的与民争利。

       一般而言,中国交通运输部出台上述规定,主观上是为了减轻承运人的负担。但是,由于旅客的消费水平、承受能力和思想观念不尽相同,所以承运人以收费的方式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时,必然会出现一大堆的现实问题,甚至会激化各有关方面的矛盾,并会埋下一些不可小觑的隐患。也就是说,中国交通运输部出台上述规定,是不折不扣的顾此失彼,并且客观上还会导致一系列矛盾或问题的出现。同时,在高铁等交通工具日益普及的大背景下,前述有关食宿费用由旅客自理的规定,客观上还会影响承运人和机场等有关方面的经济效益。

      诚然,像“空中交通管制” “天气”和“安检”等原因,一般跟承运人也无关。但是,其同样跟旅客没有任何关系。既然如此,那么作为中国交通运输部,为何偏要厚爱承运人,而误伤旅客呢?

      实际上,这道理非常浅显易懂。举个例子,假如中国出了“外交事故”,那么就得惟中国外交部是问,因为是其造成的。所以,承担后果的就只能是中国外交部,而跟中国交通运输部之类的毫无关系,尽管其也主管“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八竿子打不着。

       如果中国交通运输部为“外交事故”去买单,那么一定会成为国际笑话。当然,一般情况下,中国交通运输部不会那么地傻。但是,其为何却偏偏要让无辜的旅客傻兮兮地替人买单呢?这,其实就是传说中的“对别人马列主义,对自己自由主义”。

      不可否认,食宿问题总得有人买单。否则,让旅客长期滞留机场也不好。然而,限于具体国情,以及老天作梗等现实情况,让各方“分担”何尝不是一种更好的选择。尽管这种“分担”,也会加重旅客本身,或其所在单位的经济压力。

      当然,从有关新闻报道来看,《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并非一无是处。其确实有一些合理的,或存在比较人性化的东西。譬如,“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

       但是,一码归一码,不能一俊遮百丑。也就是说,一些合理的或人性化的东西,并无法改变前述的“航班延误需食宿自理”的霸王硬上弓之事实,且掩盖不了有关方面与民争利之本质。


来源:辣眼时评      编 辑:木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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