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对地方煤矿投资人主要负责人开展培训 | |||
煤炭资讯网 | 2016/7/27 16:44:03 安监动态 | ||
(本网讯)6月6日至8日,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全省地方煤矿投资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依法办矿、依法管矿培训班分三期在哈尔滨市举办。党组书记、局长卜庆林为三期学员授课,明晰的法条、真实的案例、严重的后果,在煤矿投资人和主要负责人中引起强烈反响。
卜庆林同志以生产安全事故问责为主线,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理念为中心,结合大量事故案例、司法判例,讲解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刑事问责的情形,分析了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10个突出问题。卜庆林同志强调,地方煤矿是黑龙江煤矿事故的重灾区,根本问题是举办煤矿的投资人、实际管理的负责人法治意识淡薄,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理念不强,要通过普法和从严执法,让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知法、守法,尊重法律的权威,明白违法的后果,促进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严肃的一堂课下来,引起煤矿投资人和主要负责人惊叹,一人事故就要追刑事责任,安全生产马虎不得。纷纷表示要真正落实投入、加强管理,突出安全生产的地位,不然事故一出,不但经济上有损失,煤矿要关闭,咱们投入和管理不到位还要被判刑,这回深切体会到为什么说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了。鹤岗丰源煤矿矿长王庆德表示,不但自己要守法,还要用法律武器加强工人管理,因为违章就是违法。宝清县鑫达煤矿矿长冯文波说,课堂上提问安全生产责任制,还真是装在本里,挂在墙上,就是没记在心里,回去后要立即整理各个岗位的责任制,认真抓好落实。密山市太平煤矿法人焦生表示,不能再存有侥幸心理,现在就布置管理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彻底进行整改。 3天的培训结束了,但是对全省近400名地方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影响在持续,这次培训为全省地方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敲响了警钟,提高了煤矿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意识、“红线意识”,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减少煤矿安全事故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稿件来源:人事培训处 周诗江)作者:张国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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