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煤业公司实行机关干管人员风险抵押经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7/7 9:55:07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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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近日,川煤集团达竹中山煤业公司在机关干管人员中实行了风险抵押经营。
该公司实行风险抵押的范围为副总工程师、中层干部、一般管理人员,抵押标准化副总工程师1万元,生产口正职0.75万元、副职0.6万元、管理人员0.4万元,非生产口正职0.5万元、副职0.4万元、管理人员0.25万元。
该公司推行的风险抵押金由财务科建立专门帐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年终若有余额用为奖励基金。公司要求所有人员均要缴纳风险抵押金,经劝告仍不缴纳的,其进入风险部分的工资不予计发,且不参与其他任何奖金分配,职工因停薪留职、协议休假、辞职、离职、开除等情况离矿时,退还抵押金本金全部余额,但不再享受任何奖励。
该公司降低干管人员岗位和安全效益工资,进入风险工资与安全抵押金挂钩,各级管理人员进入风险工资额为500—1000元,系数为0.75—3不等,以当月生产计划为基数,每走道1%奖1%,降1%扣2%,完成计划70%以下全部扣完。发生重伤事故,扣罚业务主管科室负责人风险工资20%。生产口其他科室10%,非生产口科室5%,科室内其他管理人员按副职0.8、管理人员0.5的系数扣减。发生生产性责任工亡事故,业务主管科室、安监处干管人员抵押金全部沉底;生产口其他科室沉底80%,非生产口科室60%,并同比例扣减风险工资。发生在岗职工群体上访、群体歇工等恶性事件,当月本车间主任、队级、劳资、党纪办干管人员抵押金全部沉底;其他非生产口科室沉底80%,生产口科室60%,并同比例扣减风险工资。当月扣罚的风险抵押金本金,须在次月以现金方式到公司财务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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