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作出明确规定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7/9 10:26:33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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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根据中央财政《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按照川煤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川煤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按月单位产量提取安全费用并专款专用。
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矿井瓦斯防治支出、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完善矿井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等。
矿要求财务部门要按照计划按月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纳入矿井财务预算,提取的安全费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保障年度提取的安全费用用于矿井瓦斯治理的资金必须达到安全费用提取总额的50%以上。年度安全费用项目的验收终结、效能监察和项目审计等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规定执行,年度安全费用未使用完的,应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不得挪作它用。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费用的应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500元~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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