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出台《煤矿超能力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7/9 12:01:08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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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贵州省煤矿安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出台了《贵州省煤矿超能力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方案》要求对全省正常生产的大中型煤矿和采用机械化开采的小煤矿进行7项专项监察:一是是否进行生产能力公示;二是是否按照公示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矿井月产量是否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10%;三是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四是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五是未按全年276个生产作业天数重新确定生产能力且分解安排月度生产任务的;六是在法定节假日和周日是否安排停产;七是集团公司是否存在向所属煤矿下达超过公告生产能力的生产计划及相关经济指标行为的。 要求省安监部门及各市(州)、县明确检查方法,保证覆盖面并设立举报电话,专项行动要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组要深入现场、深入井下工作面查阅相关资料、走访煤矿企业员工等方式,对查出的煤矿超能力生产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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