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煤矿安监局渭南分局制定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遏制重特大事故会议精神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8/11 9:58:50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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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陕西煤矿安监局党组扩大会议之后,渭南分局迅速行动,及时组织分局全体监察员学习了中省有关会议精神以及省局党组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认清了形势、理清了思路,增强了危机感和责任感。大家一致表示要扑下身子、甩开膀子,排除一切干扰,全力抓好今年后五个月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制定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思想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要求分局全体监察员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全面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贯彻7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7月2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7月28日全国煤矿重大灾害防治现场会和29日全省煤矿事故警示会议精神,清醒认识今年以来我省和渭南分局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红线”,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最严厉的手段深化隐患整改。 二是是要牢牢抓住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牛鼻子”不放松。要按照陕西省煤管局和陕西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和《陕西省煤矿重大灾害事故防治规定》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要深入细致地进行分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进一步细化并落实主办监察员主办矿井重大隐患排查表工作;要注重源头治理、淘汰落后工艺,充分发挥先进产能作用;要科学分析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严查“先天不足”的问题;要对矿井进行分类监察,根据正常生产建设、长期停场停工矿井和灾害一般、灾害严重矿井等为分类方式,研究并实行适合渭南辖区的监察方式,彻底消除辖区煤矿安全风险。 三是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要深入宣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五假五超”违法违规行为,盯牢托管和频繁举报矿井,采取“四不两直”的监察手段,突击查处“诚信缺失”矿井;要按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建立健全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要做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帐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同时要求煤矿企业必须做到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同时组织开展韩城和澄合辖区水害、韩城辖区煤与瓦斯突出、韩城和蒲白辖区瓦斯等重大灾害的技术“会诊”和评估,积极开展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四是以“规范监察执法年”为抓手,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明确责任,结合实际制定辖区煤矿安全监察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解决好“怎么查、查什么、查出问题怎么处理”等问题;要严格规范监察执法程序,要树立“下达执法文书只是执法工作的起点、整改落实才是执法到位”的意识,跟踪督办见整改结果;要多措并举、夯实责任,开展督导工作。近期,各监察室应结合核减产能专项监察,由分管局领导带队分区域开展安全监察和督查指导。根据“7.18”事故警示和教训,分局计划研究并出台一处矿井发生、发现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监管部门和周边矿井统一约谈的督查制度。重点督查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情况、减产能情况、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监管监察执法情况等。 五是要紧盯不放心矿井,合理调整计划充分发挥监察执法效能。盯紧并排查辖区不放心矿井:1.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水文条件复杂及以上,且方案措施不完善、不可靠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煤矿;2.低瓦斯矿井存在瓦斯涌出,但对瓦斯防治工作不重视的煤矿;3.存在超层越界或在设计开采系统外另建生产系统,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过期仍组织生产以及其他安全隐患和问题的煤矿;4.近年存在事故举报、安全隐患等信访举报多,安全诚信记录差的煤矿;5.近年发生过死亡事故、较大以上涉险事故、疑似死亡事故的煤矿;6.因资源枯竭等原因,近几年将关闭、淘汰的煤矿;7.存在疑似违法托管、承包、转包等的煤矿;8.存在股权纠纷或矿权纠纷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清晰的煤矿等。要求各监察室对各自辖区存在以上情况的煤矿进行综合分析,逐个画出风险等级,标明风险顺序,列出重点矿井名单,有针对性的配置监察力量,确定监察频次、监察时间,提高监察效能。 六是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查处,开展警示教育。以近期正在举办的新《煤矿安全规程》学习班为契机,学习宣贯新《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促进辖区煤矿企业实现对标管理,同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八部委联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扎实开展好全社会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法治信仰和法制思维,提升渭南辖区煤矿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对标管理水平,促进煤矿企业学规程、用规程、守规程。 最后要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监察队伍建设。要把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纳入分局“两学一做”的重点学习内容,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对照标准做,进一步加强全体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为全力扭转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作出新贡献。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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