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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煤矿安监局招聘工作人员2名 有编制

煤炭资讯网 2016/8/25 15:18:28    安监动态


摘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4〕47号)文件精神,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4〕47号)文件精神,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2016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网址:http://www.gzaj.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pta.gov.cn)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31日9:00至9月2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者查询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2.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8月31日9:00至9月3日17:00 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截止至9月3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9月4日17:00前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名者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名者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2016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2016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选择符合自己的职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6年9月19日9:00至9月22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31833、86810676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851-86891929、86891129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由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公示,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公示。
  
  1.笔试
  
  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50分,折合成百分制之后按(40%比例)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 。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安全监管局网站上公布。
  
  由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3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2)面试主要结合报考职位需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3)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综合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事项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
  
  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6年10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具体工作。
  
  (二)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纪检监察室、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咨询电话:0851—86891929、86891129;
  
  监督电话:0851—86891214。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商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来源: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编 辑:徐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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