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直隶巴人:“路怒症”发飙,请用法律给路人压惊

煤炭资讯网 2016/8/5 17:02:30    一事一议


8月3日,一段3分31秒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反映的是在一个十字路口,一广东牌照的白色大众车主与另一小车车主间发生冲突,事故发生后,赵某下车跳上彭某的轿车,与彭某争执,随后竟再启动自己的轿车驶出路口,掉头逆向行驶撞向彭某的轿车。之后,还多次倒车撞击彭某的轿车,导致双方车辆损毁严重。(重庆晨报-上游新闻8月3日)


天热人的火气也大,患“路怒症”的也多,视频中这位“路怒症”如何大发? 一辆车向左实线变道与急刹车,而与大众车发生追尾,本来并不是件太大的事, 报交警解决就好了。万万没想到,大众车主赵某下车跳上彭某的轿车,与彭某争执,随后竟在红绿灯路口倒车掉头,逆向行驶6次撞向彭某的轿车,导致双方车辆损毁严重。


简直是“疯了”,公共交通道路上,竟强行掉头,逆行冲撞,撞了一次又一次,这样的“路怒症”太可怕了,繁忙的公路,危机四伏,一不小心就会酿成事故,何况冲撞,如此蔑视他人生命,无视交规,如此发飙的“路怒”实属罕见。


遗憾的是结果却很出人意料,双方竟然不打不相识,以和解收场,而当地交警处理也“温柔”的令人诧异,对大众轿车罚200元扣3分的处罚。


视频传出后,立即引发网友热议。多数网友认为,此视频并没有将两车此前是否就已经起了冲突交待清楚,所以孰是孰非不好判断。仅就视频来看,大众车主的路怒症行为或已不再是交通事故这么简单,或已涉及到违反犯罪,这样处理是在纵容。也有网友认为两车追尾前就有矛盾,并列举出了一些证据。例如,视频一开始,装有记录仪的车辆与同一车道上在路口等待通行的前车有较大距离,但不知为何没有提速跟进,像是故意让右车切入的。又如,右车变道切入后,也像是故意急刹车斗气,让后车不急避让,引发追尾事故。


不管什么原因,即便对方有错发生追尾,也不能不管不顾这样发泄情绪,不尊重他人生命,不敬畏法律,连起码的底线都没有,这样的行为显然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是典型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已触犯法律,不管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都应当追究法律责任。两人和解并不能代表交警就可以温柔处理,这样不仅不能起到惩戒作用让“路怒”司机长记性,还会隐藏更大的安全隐患,这次没有给路人带来生命危险,不等于以后每次都这样幸运。调解好的只是民事赔偿部分,对这种危险方法,应该介入追诉其犯罪行为,只有严肃依法处理才能以儆效尤,才能让路人安全。


“路怒症”发飙,很是让路人惊慌,给路人压惊,唯有用法律,交通法规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驾驶行为,就要依法严惩,要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保持平和的心境,不做马路杀手”、“开车让一让,不吃亏”“不开斗气车”等呼吁是网友评论中的主流声音,也希望开车族平时能养成遵守规则,文明驾驶,尊重生命的好习惯。


来源:华声论坛      编 辑:徐悉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