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作为全国慈善第一大省,慈善事业有着良好氛围,慈善事业发展处于全国前列。慈善法即将于9月1日起施行。在30日民政厅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记者了解到,在对慈善组织管理方面,省民政厅全面梳理现有登记管理政策,该修的修,该订的订,该废的废,保持具体政策与法律一致,实现政策有效过渡;修订各项办事流程和规范,在组织实施的具体环节上与法律相衔接,实现公益慈善组织办事便捷化、规范化、透明化。(8月31日《南方日报》)
有着发达的经济条件及良好的慈善氛围为基础,广东省自然有实力成为全国慈善第一大省。但随着慈善法实施,加之“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慈善事业的发展遇到了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局面。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严格遵循慈善法相应规定,及时出台配套措施,护航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慈善服务。
根据慈善法,今后成立慈善组织的条件更为宽泛,无需官方背景即可设立慈善组织。也就是说,将有更多的民间慈善组织与官方慈善组织一同成为开展慈善事业的有机组成。那么,监管部门就更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监管职责,避免一些组织打着慈善的旗号浑水摸鱼甚至侵害救助对象合法权益。如2015年,广西“百色助学网”负责人王杰借助公益助学名义性侵多名女生被逮捕。还有一些慈善组织存在善款使用不明,账目管理混乱的现象。这都警示在促进慈善事业百家争鸣的同时,务必强化监管,引入第三方审计,促进信息公开,建立黑名单体系,以此提高慈善组织违规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互联网进行募捐已成慈善业发展的主要趋势。据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秘书长翟红新对《中国经济周刊》披露,2015年网络公益筹资额达到5.4亿元,超过2014年之前5年总和的5倍之多。但“钱来得容易了,去向却更难追踪”无疑又困扰着很多慈善组织,并考验着监管部门的水平和能力。据报道,去年天津港爆炸事件中,广西防城港市90后女生杨彩兰利用微博编造父亲去世,骗取善款近10万元。而知名网络众筹公司轻松筹也被质疑病人夸大治疗费用,筹款目标金额可随意更改,善款用途不明。
对此,慈善法均作出了相应规范。要求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取得相应资格,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无论通过网络抑或线下进行公益募捐或被动接受捐赠,公益组织或受益人都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妥善使用善款,如实披露信息。否则将受到行政处罚并有可能构成犯罪,受到严厉追责。
简而言之,慈善事业并非新生事物,但新形势下的慈善业发展却面临着不小的考验。相关部门理当及时研判形势,科学施策,制定配套措施,促进慈善法落地生根,有效实施。以现代社会的良法善治确保慈善事业在法治轨道有序发展,促进慈善事业由大到强的升华,让更多有需要的人享受到慈善法实施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