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煤科院检测中心圆满完成《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实施规则》编写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9/2 14:57:34 经验交流 | ||
|
【本网讯】近日,河北煤科院检测中心圆满完成了国家安标中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实施规则》(辅助运输产品)的编写工作。
自2014年5月开始,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着手组织编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实施规则》,其中,煤科院检测中心负责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等15个煤矿辅助运输设备的编写工作。经过中心全体人员多次开会讨论,以及和安标中心反复沟通协调,几易其稿,现已顺利完成《实施规则》(辅助运输产品)的编写工作。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实施规则》规定了首次申办、延续、变更、扩展等申办程序,明确了申请与受理、技术评 估、产品检验、工厂评审、证书发放等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尤其对防爆柴油机、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轮胎式防爆装载机、防爆柴油机单轨吊车、矿用隔爆型蓄电池单轨吊车、矿用钢丝绳牵引卡轨车等大型辅助运输设备技术审查依据、产品检验方法、抽样规则进行了详细规定,解决了矿用产品生产厂家在办理安全标志过程中遇到的程序繁复不透明、办理时间节点不确定、审核尺度不一等突出矛盾。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实施规则》正式实施后,无论对检测中心还是企业均益处颇多,如安标申办流程更加明确,中心工作更加规范化,特别是时间节点的应用,使安标申办工作更加透明化,为企业安标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