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泰安市人社局获悉,结合泰安市正在实施的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为大力支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泰安市确定2015年已经关闭和2016年列入关闭退出计划的煤炭企业,2016年申请稳岗补贴并符合条件的,按照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给予稳岗补贴。此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联合制定了《山东省化解煤炭钢铁行业企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实施意见》,规定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可按不高于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给予稳岗补贴,自2016年6月24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