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煤业公司整顿职工劳动纪律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9/7 11:28:56 简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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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近日,川煤集团达竹中山煤业公司出台规定整顿职工劳动纪律。
该公司党纪办对干管人员劳动纪律进行督查,劳资科对职工劳动纪律进行督查,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严格考勤。公司规定职工必须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安排,不服从调动和安排的每次罚款300元,并停工进行反思;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和苑人的各类会议,无故不参加罚款100元,不按时参加罚款30元;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罚款50元,早退罚款80元;职工因病因事提前一天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未履行手续罚款50元,未经批准,强行休假,罚款300元;职工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处罚每天300元;职工不履行手续强行休假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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