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亚洲:期待“1.5米”规则的公民赋权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1/12 9:51:14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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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举办第二期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此次培训主要聚焦基层一线需要重点防范的执法风险,从法律要求、处置流程、言行举止、策略技巧等方面,形成细化实化的规范流程。其中颇为引人关注的,便是关于围观拍摄执法中的“1.5米”规则。
所谓“1.5米”规则,就是说公民在围观民警执法时,应与现场需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应保持3米以上距离,最近不能少于两臂距离(约1.5米)。 这一规则的提出,所隐含的另一语境是——对于民警执法,公民的围观是被允许的,而民警在现场处置时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至于为什么把距离下限设置在1.5米,虽然具体缘由不得而知,但从对“1.5米”的“两臂距离”式描述看,其所依循的逻辑显然是规避直接的肢体冲突。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围观拍摄执法成为执法现场的冲突爆点。从表面上看,这是警察执法权与公民监督权的冲突,实际上,它的冲突根源是,执法权和监督权当以什么样的方式共存,或者说它们所代表的权力边界和权利边界如何耦合?毕竟来说,监督和执法之间,并未存在天然的冲突。 1.5米规则的提出,从某种程度上看,是对民警自由裁量权的“限制”,其实却为民警在现场执法面对围观拍摄时,是否采取进一步执法措施,提供了具体而细致的依据。 如前述所言,围观拍摄执法关联的是警察执法权和公民监督权。而1.5米规则的提出,其背景是一场公安系统内部的培训会。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媒体的关注,那么,这里的“1.5米”规则并不能成为众所周知的权力与权利边界。更何况,即便有媒体的广泛传播,“1.5米”规则只是停留于执法层面的“安全距离设定”。与公民监督权的保障,依然存在看得见的屏障。 而当我们把执法权与监督权视为一个共存的整体时,对执法流程的规范,本身也就是对相关监督行为的明晰——什么执法行为可以拍摄;什么样的拍摄方式可以被接受。更进一步来说,就是对表现为“围观拍摄”监督权的承认和尊重。 于此而言,我们需要期待一场因于“1.5米”规则的公民赋权。通过顶层设计,以制度规范的形式,明确公民在类似的执法现场中,拥有哪些合法权利、需要遵守哪些义务,以实现公民监督权。此外,同样需要提醒的是,“1.5米”规则同样需要上升到警察文明执法的法律制度规范中,以确保该规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从1.5米规则的设定到对公民的赋权,看似权力约束与权利扩张的过程,对执法者和监督者来说,其实是一个双赢的结果,监督者和执法者之间,实现了可约束的平衡。尤其是对执法者来说,在合理的边界内进行正当执法,就能规避不可预控的风险,防止陷入有理说不清的舆论沼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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